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皮革制造项目环评

环保知识   2008-08-28 12:32   阅读369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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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皮革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城南工业区内,东面紧邻ECCO(厦门)有限公司,北隔凤岭路为果林地,西侧靠北为厦门陆宝陶瓷有限公司,西侧靠南为厦门联发同安置业有限公司二期,南面隔工业区道路由东至西分别为远发(厦门)机电有限公司和远奇(厦门)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待建工业用地,新民镇柑岭奈仔尾里。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美元,注册资本金为1700万美元。年生产规模为蓝湿皮革120万张/a(全部为牛皮),皮革制成品120万张/年(全部为牛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6848m2。公司职工定员为485人。

经过对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皮革制造项目中各类环境问题的分析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后,根据各专题的评价结果,从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城市规划、清洁生产、区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给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1 项目工程概况

1.1.1 工程组成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按蓝湿皮革120万张/a,皮革制成品120万张/年的生产规模进行规划。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厂房、仓库、锅炉房、空压站、化学品库、垃圾房、液化石油气站和污水处理站等。

1.1.2环境保护工程

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工程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气防治设施、厂区绿化、设备消声及其它隔声设施等工程。

1.1.3 能源及水资源

(1)供热(80℃热水)

项目拟建一锅炉房,内设3台2.8MW燃气锅炉(两用一备),三台燃气锅炉共用一根15m的烟囱。烟囱位于锅炉房东侧。锅炉所使用的能源为液化石油气体(LPG),其用量为146.47万m3/a(77.92万t/a)。

(2)供水

本项目新鲜用水量约为100万m3/a,其中皮革厂用水50万m3/a,蓝湿革厂用水50万m3/a。本项目水源取自同安水厂。

(3)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为3000万kWh/a。其中皮革厂用电2250万kWh/a,蓝湿革厂用电700万kWh/a,办公室用电50万kWh/a。

1.2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1.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据项目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评价区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居民区(凤岗村、部队干休所、柑岭村等)、项目区东侧的ECCO(厦门)有限公司、厦门陆宝陶瓷有限公司、中禾实业有限公司等;

(2)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测点SO2、NO2、PM10三个监测项目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表明未超过相应的二级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但其中新民镇和本项目所在地的PM10接近《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气防治措施

该项目的三台2.8MW燃气锅炉,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LPG),燃气锅炉本身属于环保型锅炉,烟气排放烟尘和SO2的浓度均低于50mg/m3和100mg/m3,通过15m烟囱排放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中表6中工业、民用锅炉烟尘排放限值要求。

(2)污水处理站、综合厂房恶臭气味

按照《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新(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居民区等,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达不到防护距离要求的生产车间应封闭和通风,并对车间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的现有制革企业,应予搬迁或采取上述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为防恶臭水处理构筑物(厌氧硝化池、污泥浓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二次污染,将恶臭主要产生部位的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能阻截、过滤吸附、辐照或杀死胶体病毒、细菌的设备中,经过有效处理后再排入大气。通风机选用离心式,经15m的排气筒排放。

由于本项目综合车间400m范围无敏感目标,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柑岭奈仔尾里村,该村有300户,约1100人口,位于本项目区南侧,距离厂区综合厂房约450m,且有一个待建项目空地,但本地区的常年主导风向为ENE,全年风向为S的频率为6%;位于本项目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的居民区为柑岭村,但该村庄距离本厂区综合厂房约70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磨革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内容,本项目磨革废气中颗粒物初始排放速率为75kg/h,本项目拟采用电除尘器处理磨革粉尘,废气经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根据静电除尘器除尘性能,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以99%计,处理风量约200000m3/h。磨革车间废气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约3.75mg/m3,排放速率约0.75kg/h。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二级标准,因此采用静电除尘器处理磨革废气是可行的。

1.2.2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面水环境保护目标

由于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南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后经同安工业集中区林瑶路主管道穿越同集路进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至浦声支流感潮河段,最终进入同安湾海域。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城南工业区内策槽右干渠水质。

(2)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①新厝和下半林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水域新厝和下半林水质现状均较差。在10项评价因子中,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为评价标准,1#监测点位的NH3-N超标,总磷严重超标,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因子pH、DO、BOD5、CODMn、硫化物和石油类尚能达标。2#监测点位的BOD5超标,NH3-N和总磷严重超标,粪大肠菌群超标,其余因子pH、DO、CODMn、硫化物和石油类尚能达标。1#监测点位稍好于2#监测点位,但总体而言,两者均已经无法满足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东溪、西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05年西溪(螯峰埔桥、营前桥、新西桥)、东溪(店仔桥、五显桥、南门桥)全年的常规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出现过超标的项目有总磷、BOD5、DO、CODMn、粪大肠菌群、NH3-N、总锰、铁,同安西溪、东溪水体执行Ⅲ类地表水标准,目前水质现状Ⅴ类,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2005年双溪合流段(南环桥)的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出现过超标的项目有总磷、BOD5、DO、CODMn、粪大肠菌群、NH3-N、铁,同安东西溪合流段水体执行Ⅲ类地表水标准,目前水质现状Ⅳ类,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计方案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及生活废(污)水应采取有效的管网集流措施。同时根据皮革厂的废水中污染物含有大量决然不同的成分,从2009年到2013年,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是从中间产品“蓝湿革”开始,加工到成品革。这段时期以后,计划把生产扩大到从牛原皮加工到成品革。

根据该生产计划,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在2013年之前将只有一个污水流(含铬低/无硫化物)。从牛原皮加工开始时,将多增加两个污水池(含铬高/无硫化物和无含铬/高硫化物)。三个污水流将分别进行处理。

2013年前,循环再利用率不会太高,因为污泥中的铬浓度太少,不足于循环利用,而复鞣和染色程序的生产用水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太高。在2013年牛原皮加工开始后,如果皮革的质量标准不受影响,废水和铬可以循环利用。

根据生产情况,污水处理厂将分三个阶段建设。将机械、物理化学和厌氧生物学各程序结合起来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1999)中的三级标准限值,经处理后的废(污)水排入同安城南工业区内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浦声支流感潮河段,进入同安湾海域。

经过对德国I-T-G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析,环评单位同时结合《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应规定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推荐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氧化的处理的处理工艺,经混凝反应、气浮设备、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1999)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量为3889.4m3/d,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规模以4000m3/d进行设计与运行。

1.2.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1)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周边声学环境保护目标为周围居民区及附近的生产企业等;

(2)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等效声级都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的要求,与该地区的功能类别为“工业区”的标准是一致的。

(3)声学环境影响预测与污染防治措施

①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

本项目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预计在将来的生产中,厂界北面、东面、西面三面昼夜间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3类标准。厂区西面即移动发射塔附近夜间噪声值为59dB,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区标准限值。夜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锅炉房、空压站等动力设备相对较集中,因此需采取隔声装置或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置于半地下,加装消声装置。可基本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有效的防治本项目噪声污染首先是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其次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噪声防治措施与建议如下:

·有效的措施是在噪声源上想办法,在定购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国家已将噪声作为产品出厂检验的硬性指标,而对于必不可少的高噪设备在订货时应同时定其配套降噪措施。

·在进行厂区平面布局设计时,尽量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高噪设备相对集中,并与办公区之间拉开距离。

·对于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在不影响其检修散热的条件下,选用相应的吸声、隔声材料做成消声器、隔声罩等,若能同时对门窗、缝隙等进行密封效果会更好。

·在强噪声源厂房内设置值班隔声室,要装双层门窗,墙面、屋顶要铺设吸声材料等;这样可方便操作人员在工作间小憩,以尽量减少接受强噪声危害的时间,同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声屏障的存在使声波不能直达受声点,从而使受声点噪声降低,该项目应在厂区及厂区周周加强绿化植树,保护植被,以提高消声隔音的效果。

采取以上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厂界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值基本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1.2.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

(1)采用保毛脱毛法,实现毛的回收利用;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毛,可进一步水解提取其中的角蛋白,用于制作皮革化工材料、化妆品中的保湿成份、毛发营养剂或肥料。

(2)鞣制前的皮边角废料可用于制作明胶和其他产品,如水解后回收胶原蛋白制作化妆品和利用其分子链上的氨基和羧基合成表面活性剂等。

(3)蓝湿皮边角料可用于制造再生革和脱铬后提取其中的蛋白质,以作为工业蛋白的原料;未脱铬的可制作皮革化学品回用于皮革工业;未利用的按危险废物处置。

(4)从鞣制过程产生含铬废水中回收的氢氧化铬渣(铬泥),可经适当调节后,可制成铬鞣剂,回用于鞣制过程。若没有利用的须按危险废物处置。

(5)综合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需按危险废物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的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1.2.5清洁生产方面

根据国发[1996]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有建设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

本次评价主要从工艺、设备、原材料、能耗、物耗等方面定性分析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是否达到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并通过与国内同行业相对比,分析本项目制革生产清洁生产水平达到的程度。

(1)生产工艺与设备

①采用灰皮剖层技术

在鞣制以前将头层皮和二层皮这两种组织结构不同的部分分开处理,根据不同皮的特性合理地安排相应的后续加工工艺,从而使化工原料的利用更加合理,且皮革在鞣前变薄,可大大缩短鞣制的时间。

②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大多数采用了无金属有机鞣制体系进行皮革的鞣制加工,该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污等指标均低于传统制革生产水平,选用的皮化原料多为无毒或低毒、少污染的新型皮革化学品。与国内外制革企业相比,企业采用的无金属有机鞣制体系工艺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③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虽采用含铬鞣制剂进行皮革的鞣制加工,但采用高吸收铬鞣技术,采用小浴比铬鞣,通过助剂使铬和皮纤维的结合点增加,结合更牢固,结合率更高,降低废液中铬含量。

④采用小浴比低温初染,而后扩大液比提高温度的染色方法,加快透染、提高上色率、增加革坯色度、降低废液染料污染。

(2)设备分析

①采用分格式转鼓

分格式转鼓具有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高、装载率高、加工效果好、质量控制精确、物耗能耗少的特征。其生产过程基本上自动控制装卸皮,开关转鼓门也由机械完成,大降低了装卸皮的劳动强度,并提高了生产效率。

②采用进口去肉机

采用具有气垫式供料系统的去肉机,这种去肉机可保证整幅皮各部位的去肉比较均匀干净,又不伤真皮。

③采用精密剖层机

采用精密剖层机进行皮革的剖层加工,该剖层机具有精度高,控制准确,操作条件好,猪、牛等革一般能剖10~12层,所剖皮革皮形完整,利用价值大。

④采用进口数控削匀机

进口数控削匀机采用液压传动,运转比较平稳,控制调节也比较准确方便,具有易操作、生产效率高、操作省力、更安全的特征。

⑤采用自动控制的摔软转鼓

自动控制的摔软转鼓不仅可以自动控制运转时间、正、反转时间,还可以对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控制。该转鼓采用“V”行带传动,运转时噪声很小。鼓体内壁经过喷塑处理,使用尼龙鼓桩,保证不会划伤皮革。

⑥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静音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由于采用螺杆推进取代传统的曲轴、联杆活塞撞击来获取压缩空气,大大降低了空压机的噪声,其噪声声压级可低于85dB。

(3)原材料分析

①主要采用的鞣制剂为无金属有机鞣制剂体系,该有机鞣制剂主要成分为膦化合物,不含铬等重金属,避免了皮革加工过程中重金属的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②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部分产品仍采用含铬鞣制剂加工,但使用的均为高吸收铬鞣粉剂,铬吸收率可达93%~95%,铬鞣废液中铬残留量大大降低;铬鞣粉剂主要成份为Cr2O3,采用Cr3+取代了传统的Cr6+,降低了铬鞣剂的毒性,避免了生产过程铬酸雾的产生,使鞣制废水中Cr6+含量大大降低。

③加脂工序采用的加脂剂为天然油脂,该产品是以专门挑选的天然油脂为基料加工成的一种阴离子型加脂剂,属于可降解加脂剂。

④染色工序采用国外进口无偶氮皮革专用染料,避免了偶氮染料中含有的芳香胺等致癌、有毒物质对人体影响及对环境的污染。

⑤涂饰工序采用水乳型树脂涂饰剂,避免了溶剂性涂饰剂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问题。

(4)能源消耗

本项目在生产工序过程中采用小浴比生产技术,水洗方法均采用闷水洗,减少了生产用水量,节约了水资源。

在供热方面,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采用燃气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即液化石油气(LPG),在燃烧过程中废气污染产生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与国内同行业对比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根据清洁生产的要求,选取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等作为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通过与国内同行业清洁水平的对比,除水回用率低外,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其余指标均达到国内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6)清洁生产结论

从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等方面分析可知,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生产清洁生产水平部分指标已达到制革行业先进水平;通过与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对比分析可知,评价指标中除水回用率较低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符合制革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要求。

1.2.6公众参与

经调查统计可知,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现状不太满意,认为主要存在水污染、垃圾污染和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说明公众对环境问题还是敏感的。大部分人认为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同安区城南工业区发展协调;对个人而言,总体也是有利的,主要是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经济收入,但也有不少人担心项目建设会影响环境质量。

当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问卷调查中,支持率达到了76.3%,反对意见占5.3%,持反对态度,主要原因是本项目的宣传力度欠缺,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不了解;另有14位受访者认为与本项目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而持无所谓的态度。明确表态的受访者中,从整体汇总情况去看,有93.5%的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尚属较高水平。

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认为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是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切实落实污水和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在录用员工时优先考虑当地民众,尤其是失地农民家庭。

在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公众也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公众要求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要同步进行。对政府提出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应当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1.2.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环保工程投资为1480万元,包括直接投资的环保设施和属于管理范畴的工程措施,其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在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全过程环保工程措施的落实,确实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周围关心目标的影响程度,达到社会经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

(1)通过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通过对项目土建施工阶段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减少各环境污染因子的排放量,使施工场地附近海域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2)投资1135万元用污水处理站及相应管网的建造,采取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本项目废(污)水要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1999)表1和表4,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皮革工业的三级排放标准,进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浦声支流感潮河段最终进入同安湾海域。

投资10万元用于建设尾水临时贮存池,70万元用于建设事故贮存池。

投资30万元建设实验室,以进行常规的水污染物分析。

(3)投资25万元用于消声器、吸声材料、隔声窗等的噪声治理,在改善车间作业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大大减轻噪声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创造安静祥和的声学环境,环境效益良好。

(4)投资60万元用于建造静电除尘器以用于治理磨革产生的废气,投资15万元以控制恶臭污染源,将很大程度上降低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为周围居民及厂区宿舍区内员工营造一个较适宜的大气环境。

(5)投资30万元处理固体废物,以保证其被综合利用、属于危险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

(6)投资55万元用于绿化工程的建设,不仅具有美化、绿化厂区小环境的作用,还具有产氧、滞尘、调节气温、吸收有害气体和降噪等多种功能,并且起到防护屏障,防治有害气体,净化美化生活、工作环境的作用;

(7)加强厂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生产调度管理,使生产过程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能够得以及时准确的纠正。

1.2.8厂址选择的可行性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城南工业区内,公司用地属于业用地。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后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各方面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及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

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1.3总结论

1.3.1项目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本项目属于皮革行业,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废水、废气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能达标,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

①符合国发[1996]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有建设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第一部分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中,皮革、皮毛制品业为鼓励产业,主要包括猪、牛、羊蓝湿皮新技术加工和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两种。

③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处置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21日颁布的《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

④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第40号令)中,与皮革相关的规定包括,限制类的项目有: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淘汰类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规模均不属于国家法规政策淘汰或限制之列,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⑤根据《中国皮革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本项目系外商独自企业,项目位置位于东部沿海的厦门市同安城南工业区。采用国际先进的制革技术和废水处理技术,符合《中国皮革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1.3.2清洁生产方面

从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等方面分析可知,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生产清洁生产水平部分指标已达到制革行业先进水平;通过与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对比分析可知,从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五个方面分析,评价指标中除水回用率较低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1.3.3区域环境质量

本地区大气、噪声均可以满足功能区划标准的要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有接纳项目污染物排放的能力,地表水已无环境容量。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城南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目前城南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未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因此,在城南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未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之前,不得投产运营。

综上所述,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运营阶段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当地环境功能质量下降。

1.3.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烟尘、SO2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按照3.08t/a、0.14t/a和5.4t/a申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16.958×104m3/a,经本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同安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COD和NH3-N实际排入环境的量分别为70.18t/a和9.34t/a。

1.3.5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锅炉烟气可以做到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中表6中“工业、民用锅炉烟尘”排放限值要求。

本厂自建的生产及生活废(污)水经收集后送本厂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厂最终规模为4000m3/d的处理能力进行设计,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中三级标准,进入城南工业区内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同安污水处理厂。

在固废处置方面,重点是各项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做到废物的综合利用。经鉴别不属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属危险废物要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皮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同安区总体规划、同安城南工业区布局和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区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同行业较先进水平;在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也能得到保证。因此,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1.4建议

(1)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制革项目,建设期间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并进行洒水抑尘,高噪声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在运营期应加强管理,保证各种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2)在运行期间,对厂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加强维护和保养,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时进行岗位培训。以确保各类设施正常、稳定地运行,设施运行率达到100%。

(3)建议城南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尽快与同安工业集中区的市政污水管网相衔接,使城南工业区内企业污水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实现开发区内污水达标排放、集中控制。截流进入策槽右干渠的污水。恢复策槽右干渠的排洪功能。

(4)对本开发区内现有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控制,强化管理、加强治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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